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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学、指导等酬金核对及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1 作者:

各学部(学院)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教学、指导等酬金核对发放工作现开始启动。此项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酬金管理中进行,请先在“培养管理”—“酬金管理”—“酬金标准查看”中查看发放标准,现将此次工作的有关情况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学部(学院)教务员老师酬金分配及录入

时间要求:2017424-57日之间完成。

1、教师岗位类型维护: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培养管理”—“酬金管理”—“教师岗位设置”(有职工号教师的在岗数据信息来源于人事系统:若无修改,以人事系统为准;若有修改,以修改保存后的为准)。点击每位教师右侧“岗位类型”,对教师“在职”、“退休”、“外聘”信息进行维护,维护此信息用于区分不同类型教时系数。工资号为空的,可以录入一次(保存后,有工资号的将不可修改)。工资号及岗位类型设置完后,请保存或提交(保存后,岗位类型可继续修改,最后请提交,提交后将不可修改)。

2、教时分配(必须提交教师岗位维护):点击“培养管理”—“酬金管理”—“教时分配”,点击每门课程右侧“分配教时”的铅笔图标,进入教时分配页面,在“分配课时”处填写分配课时,在“分配给”中选择分配给任意学院的任意老师,将一门课的课时在多名教师间进行分配,点击“发布”。此时不要点击“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

3、指导分配:点击“培养管理”—“酬金管理”—“指导分配”,点击每位教师右侧“指导分配”的铅笔图标,进入指导分配页面,在“分配给”处选择分配给任意学院的任意老师的各类学生数,将一名导师下的学生在多个导师间进行分配,点击“发布”。此时不要点击“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

4、评阅填写:点击“培养管理”—“酬金管理”—“评阅填写”,基于答辩硕士生、博士生人数这块,系统已经给出总金额,请教务员对评阅酬金进行分配,有校内职工号和无工资号的老师可分别录入,点击“发布”。此时不要点击“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

5、监考录入:点击“培养管理”—“酬金管理”—“监考录入”,点击“添加排考信息”录入对应学期的排考信息(若录入错误,请选中相关记录,点击删除选中的记录按钮进行删除)。选中左表中相应的排考记录,在右表中选择或填写监考人员信息,录入后点击“保存”,点击“发布”。此时不要点击“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

6、过程质量保障酬金:点击“培养管理”—“酬金管理”—“过程质量保障酬金”,根据参加开题、中期学生人数自动计算出总金额。对过程质量保障酬金进行设定及分配,有校内职工号和无工资号的老师可分别录入。系统根据参加过程管理人数自动生成组织评审管理费总额,请教务员老师将此金额分配给学部(学院)相应老师,点击“发布”。此时不要点击“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

二、教师核对酬金及学部(学院)调整

时间要求:201758-514日之间完成。

1、教师核对:教师登录个人系统,点击“酬金管理”—“酬金核对”,核对工资号信息、酬金发放明细及金额,如有问题反映给学部(学院)进行修改,如输入有误,可对已保存的记录进行选择并删除。若有疑问也可在系统中提问,核对无误后请对酬金结果进行确认。

2学部(学院)调整:教务员对酬金情况进行查看,对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并进行酬金调整。

学部(学院)确认及提交教学酬金总报表

时间要求:2016515-517日之间完成。电子版与纸质版教学酬金总报表务必于517日下班前提交!!

各学部(学院)教务员老师,在酬金核对无误后,将“教时分配”、“指导分配”、“评阅填写”、“监考录入”、“过程质量保障酬金”分别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请在“培养管理”—“酬金管理”—“酬金汇总(学院)”中查看教学酬金总表,点击“导出数据”将教学酬金总表下载并打印。电子版总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sharina@,打印出的纸质版材料需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并盖学部(学院)公章,于517日下班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必须一致。

四、有关情况说明

1、因酬金发放全部在网上申报,财务处要求校内人员必须填写本人工资号;校外人员必须提供本人在大连市建设银行开户的银行帐号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否则不予发放。

2、请教务员将本通知转发给本单位的每一位教师。

3、酬金系统使用期间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莎日娜

电 话:84707812

邮 箱:sh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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