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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 作者:

各学部(学院):

   今年,辽宁省教育厅首次进行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现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普通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8】25号,附件1)和《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推荐办法》(大工研发【2017】23号,附件2),进行辽宁省首届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获得近三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的可按照申报要求,将成果进一步整合、凝练之后进行申报(名单见附件3),学校全部推荐。

2.支撑“双一流”建设,服务校企联盟建设及服务辽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的突出成果也可申报,经学校评审后,按限额择优推荐。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2018年辽宁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4,纸质一式十份、电子版);

2.反映成果的总结(5000字以内,纸质一式十份与申请书共同装订、电子版)

3.证明成果绩效的附件材料,论文、教材、著作、鉴定报告等(纸质一式二份、电子版)。

4.材料电子版以每个申请成果为单位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成果名称_主持人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3月13日

请于2018年3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研教楼6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arina@

联 系 人:莎日娜、张建红    

联系电话:84707812

电子邮箱:sh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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