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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年至2015年研究生教改基金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2 作者:

 

 

 各学部、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大工研发【20149号)的规定,现对研究生教改项目进行验收,请承担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研究生教改项目的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于20171116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将聘请专家进行验收。项目经费可以在20171217日前办理报销,逾期将不再办理。

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合同任务的课题,又没有充足的理由,今后三年内不允许申报教改项目,并将酌情削减其所在学部(学院)下年度基金申报项目与金额。

提交材料方式:

纸质材料1份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研教楼615房间)。已完成的教材建设项目需注明出版社及出版时间,提供教材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电子材料在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提交方式如下:

1、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左下方“教学项目管理”

2、点击左侧“项目申请与审批”,展开您申请的项目。

3、点击“阶段信息”,点击结题相对应的“管理阶段内容”(黄色小铅笔图标),将《总结报告》提交上传即可。提交教改成果点击“成果”提交即可。

(允许上传的文件类型:rar.zip.doc.xls.ppt.pdf.jpg.gif。)

联系人:赵晓威张建红

联系电话:84708332

附件1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研究生教改项目名单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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