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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4 作者:


         为加强研究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注册

1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书面证明向所在学部(学院、部)请假,书面证明须经导师签字,并报送研究生院审批,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自规定报到之日起算)。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部(学院、部)在开学第三周,把已报到新生的学生证和《研究生入学登记表》统一报送到研究生院,并向研究生院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博士新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硕士新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放弃入学资格博士新生名单》(附件3)、《放弃入学资格硕士新生名单》(附件4)。

3、研究生院负责为已报到新生学生证盖章,并把《研究生入学登记表》送交学校档案馆。同时,在国家学信网上为报到新生注册学籍。

4、新生应于10月份在国家学信网上进行学籍查询及确认。

二、在籍研究生注册

1所有在籍研究生在开学两周内都须本人持学生证和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按学校规定在学部(学院、部)办理注册手续。所有研究生不得请他人代为注册。

2、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须事先提供有关证明,证明须经导师签字,书面向所在学部(学院、部)及研究生院履行请假暂缓注册手续。请假暂缓注册时间不超过两周的,可在所在学部(学院、部)审批办理;请假暂缓注册时间超过两周的,须经研究生院审批。请假期满后超过两周仍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3、无故不能按时注册且迟到三天以内者,须以书面材料说明理由,经导师和学部(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能注册。无故迟到超过三天、两周以内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开学两周以上无故未办理注册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4、学部(学院、部)根据在籍研究生注册情况,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批量注册,注册后系统可查询注册情况并导出相关表格。学部(学院、部)对注册过的研究生方可进行学生证盖章及充磁。

5、学部(学院、部)在开学第三周,向研究生院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暂缓注册博士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暂缓注册硕士研究生汇总表》(附件6)、《无故未注册博士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7)、《无故未注册硕士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8)。

 

博士联系人:

赵晓威  研教楼615  84708332  zhaoxw@

硕士联系人:

莎日娜  研教楼621  84707812  sha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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