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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作者:

学部(院):

为落实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及管理办法》(附件1),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大连理工大学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要求

按照公平公正,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面向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别和领域,每个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只能申报一个示范基地(工程类别本次暂时按照调整前的领域进行申报),研究生在基地的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重点支持已经启用并且近三年每年实际接收研究生不少于10人的实践基地。已获评各类国家、省级示范基地的称号的,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日程安排

1328日前,组织申报。

以学部(院)为单位组织,自愿申报,按照《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学部(院)汇总发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电子版发至liuxu@,纸版材料签字盖章于交至研教楼612

2329-4月2日,汇报评审。

集中组织申报单位进行汇报答辩(PPT汇报),如有必要学校将组织人员到申报的实践基地进行实地考察。汇报答辩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44日前,公布结果。

公示获评基地名单,并择优推荐,代表学校参加国家和辽宁省等各级各类示范性实践基地评选。

 

联系人:刘旭

联系电话:84706071

e-mailliuxu@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及管理办法》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申报表》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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