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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作者:

各学部(学院):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研究生学籍的注册管理,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的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所有在籍研究生必须于开学两周内本人持学生证和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按学校规定在学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为注册。

2、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须事先提供有关证明,证明须经导师签字确认,书面向所在学部(学院)及研究生院履行请假暂缓注册手续:

请假暂缓注册时间不超过两周的,可在所在学部(学院)审批办理;

请假暂缓注册时间超过两周的但不超过四周的,须经研究生院审批;

请假暂缓注册超过四周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请假期满后超过两周仍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因参加校外专业实践、执行导师科研项目外派任务等专业培养原因无法由本人返校注册的,经学部院与导师、学生确认属实后,不属于延期注册或无故未注册,按照已注册办理。

3、无故不能按时注册且迟到三天以内者,须以书面材料说明理由,经导师和学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能注册;无故迟到超过三天、两周以内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开学两周以上无故未办理注册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工作内容

各学部(学院)根据在籍研究生实际注册情况,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批量注册,注册后系统可查询注册情况并导出相关表格。学部(学院)对注册过的研究生方可进行学生证盖章。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部(学院)于4月9日下班前,填写并报送《暂缓注册研究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附件1)、《无故未注册研究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liuxu@,纸版材料签字盖章送至研教楼612室。

联系人:刘旭,84706071,liuxu@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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