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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4 作者:

各学部(学院):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研究生学籍的注册管理,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的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9级新生入学注册

1、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书面证明向所在学部(学院)请假,书面证明须经导师签字,报送研究生院研工处审批,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自规定报到之日起算)。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研究生院负责为已报到新生学生证盖章,并把《研究生入学登记表》送交学校档案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为已报到新生注册学籍。

3、新生应于10月份在学信网上进行学籍查询及确认。

研究生新生在注册时在所在学部(学院)办理学生证乘车区间录入,研究生学生证火车优惠卡充磁可持学生证到校内各自助打印机自助办理充磁。

二、在籍研究生注册

1、所有在籍研究生必须于开学两周内本人持学生证和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按学校规定在学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为注册。

2、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须事先提供有关证明,证明须经导师签字确认,书面向所在学部(学院)及研究生院履行请假暂缓注册手续:

请假暂缓注册时间不超过两周的,可在所在学部(学院)审批办理;

请假暂缓注册时间超过两周的但不超过四周的,须经研究生院审批;

请假暂缓注册超过四周的,应视情况办理休学手续。

请假期满后超过两周仍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因参加校外专业实践、执行导师科研课题项目外派任务等专业培养原因无法由本人返校注册的,经学部(学院)与导师、学生确认属实后,不属于延期注册或无故未注册,按照已注册办理。

3、无故不能按时注册且迟到三天以内者,须以书面材料说明理由,经导师和学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能注册;无故迟到超过三天、两周以内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开学两周以上无故未办理注册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4、各学部(学院)根据在籍研究生实际注册情况,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批量注册,注册后系统可查询注册情况并导出相关表格。学部(学院)对注册过的研究生方可进行学生证盖章。

研究生学生证火车优惠卡充磁可持学生证到校内各自助打印机自助办理充磁。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部(学院)在开学第三周(920日前),填写并报送《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研究生新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附件1)、《放弃入学资格研究生新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附件2)、《暂缓注册研究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附件3)、《无故未注册研究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liuxu@,纸版材料签字盖章送至研究生院培养过程管理科(研教楼612室)。


联系人:刘旭,研教楼61284706071liuxu@



附件1:《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研究生新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

附件2:《放弃入学资格研究生新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

附件3:《暂缓注册研究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

附件4:《无故未注册研究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

20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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