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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校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3 作者:

各学部、学院、系(部):

为加强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意识教育,进一步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全力促进大连高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中共大连市委高校工委决定向全市高校征集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从中选取优秀代表组建“大连市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高校范围内做巡回演讲。同时,市委高校工委还将通过有关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要求各高校认真收集整理本校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积极推荐优秀代表参评,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我校研究生部分的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对象

曾经在我校进行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毕业时间不超过5年的优秀毕业生。

二、推荐对象标准参考条件

1、响应国家号召,志愿服务西部、北三市、辽西北建设,到农村任职、投身基层支教助学的优秀毕业生代表。要求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带领当地群众走上致富路或取得其它突出成绩的优秀毕业生。

2、坚定信念,成功自主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能积极帮助和带动更多的人创业就业,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自主创业典型。

3、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国防毕业生在扎根边防,献身祖国国防事业中做出较大贡献,获得表彰的优秀代表。

4、毕业之后从事科研创新工作,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承担重大科技课题,并取得突出科技成果的优秀代表。

5、在平凡岗位中做出不平凡业绩的其他优秀代表。

注:研究生评选主要侧重于第四条要求。

三、推荐材料要求

1、事迹要典型,要具有鲜活性、感染性和一定影响力。

2、事迹材料无字数限制,word文档报送。有新闻图片或媒体报道材料请一并报送。

3、填写推荐优秀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4、请各院系将推荐人选的登记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于4月16日下午17:00之前上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zhjs@)。

请各院系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宣传和动员,通过导师或就业部门多渠道发掘优秀典型,积极组织申报和推荐。

 

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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