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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理工大学第三届博士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2 作者:

 

各学部、学院(部):

为深入挖掘和树立博士生中的先进典型,展现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生良好的学术素质,全面繁荣研究生群体的科研创新气象,切实加快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研究生院决定面向广大博士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三届博士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本届评选活动将继续秉承“高质量、高层次、高规格”的学术品质,继续坚持“思想性、严肃性、探索性”的学术理念,充分展示我校人才培养的成果。请各学部、学院(部)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和科学、公正的原则做好此项工作。

1、推荐程序

凡是2008年春季以后入学的在读博士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向所在学部、学院(部)提出申请,各学部、学院(部)负责进行初选,推选出候选人。(曾获得“博士生学术之星”和“博士生学术新人奖”称号的获得者不参与本次评选。)

2、推荐比例及奖励标准

 

各学部、学院(部)(学部下辖的学院不单独推荐)按2008年春季以后入学的在读博士生人数的2%比例确定推荐人数,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推荐人数超过1人的学部、学院(部)需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工作情况给出推荐意见并对推荐人排序。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对全校候选人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最终获奖人选。研究生院对最终获得“博士生学术之星” 称号的博士生及其导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对于获奖博士生给予一万元的科研课题经费。

3、报送材料要求

①、大连理工大学“学术之星”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以“博士生ⅹⅹⅹ学术之星申报.doc”命名)

②、博士在读期间所取得的成果的复印件(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大连理工大学“学术之星”申报表的纸质版和所有材料一式五份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到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302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到指定邮箱(mxl@)。

4、后续评审及结果公示等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老师

电    话:84706162

电子信箱:mxl@

 

          研究生院

201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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