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励评定工作的安排,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及《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启动2011年研究生各类奖励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类别
1、优秀研究生标兵
2、优秀研究生(博士、硕士)
3、优秀学生干部
4、研究生单项奖
5、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6、研究生优秀班集体
二、参评对象
1、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单项奖面向2008、2009、2010级非定向委培博士生和2009、2010级非定向委培硕士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2、研究生专项奖学金除设奖协议明确限定年级专业外,均面向2008、2009级非定向委培博士生和2009级非定向委培硕士生。
3、研究生优秀班集体面向2008、2009、2010级非定向委培博士生和2009、2010级非定向委培硕士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班级。
三、参评条件
1、优秀研究生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4)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5)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6)在科研学习(评定时占80%权重)和个人综合表现(包括:政治思想、个人品行修养、参加社会实践以及学校、班级活动、导师评价等,评定时占20%权重)方面较为突出,获得公认(具体评比标准由院系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另行制定);
(7)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列,课程学习阶段必修课成绩取得C的课程少于2门;科研能力突出,硕士二年级以上及博士生有取得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8)所在寝室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2、优秀研究生标兵
本年度获评优秀研究生的同学可参评,各院系对在科研学习、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推荐本院系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然后由校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投票结合网上投票评出。
3、优秀研究生干部
(1)曾经或现在担任学校或院系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党团支部、班委干部;
(2)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在各级社会工作中工作扎实、业绩突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3)所在寝室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4、研究生单项奖
(1)奖要求申请者在科研学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课题研究上有重要发现;在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专利成果等;
(2)文体活动奖要求申请者在校级及以上学生文体活动竞赛中有突出表现,获得较好名次,为学校赢得荣誉等;
(3)社会实践奖要求申请者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工作,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在学校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相关荣誉。
(4)不得与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兼评
5、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1)基本条件与优秀研究生的参评条件一致;
(2)符合设奖方协议中对获奖者的参评要求(具体要求已发院系,奖项及要求见附件)。
6、优秀班集体
(1)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力。按时过党团组织生活,召开班委会;班干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努力开展各项工作,是班级的核心和骨干力量;
(2)班级活动丰富,凝聚力强,思想积极向上。班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比例在60%以上;积极参加校、院研究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争取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校、院、班级组织的挂职锻炼、社会考察、调查、参观、科研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经常开展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或奖励;
(3)学风优良,成果显著。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尊敬师长,全体同学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率较高,二、三年级的班级同学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有获奖或论文;
(4)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5)班级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全部为文明寝室;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所有各类奖项:
(1)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奖励申请;受留校查看处分以下者不得参与本年度任何奖励申请;
(2)研究生课程阶段,没有修完培养计划中的课程,或者本学年内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3)研究生课题阶段,博士生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四、奖励名额
均已分配至各院系,请参评同学见本院系网上通知或咨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
五、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9月30日—10月11日
参评同学到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各类相应表格(个别专项奖学金有指定的表格,其余均下载《大连理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院系研究生辅导员处。
2、院系初评阶段:10月12日—10月17日
各院系研究生奖励工作小组组织参评同学进行相关奖励的评审工作,确定院系初评名单。
3、院系公示阶段:10月18日—10月20日
跟院系将所有初评结果在本院系进行公示。
4、学校评审阶段:10月21日—10月25日
各院系将各类评审结果于10月21日下班前报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个人申请表打印版一式两份,院系奖励评定结果汇总表电子版一份),学校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对院系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
5、学校公示阶段:10月26日—10月28日
各类研究生评奖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所有评奖工作结束,准备集中表彰。
各院系和同学个人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严格组织程序,确保公正公平;研究生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两年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84708336。
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