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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档案馆报退、转档须知

发布时间:2014-06-16 作者:

一、报退时间

硕士毕业生报退日期:6月16日6月24日(限工作日);

博士毕业生报退日期:正常工作日;

报退时间:8:00-11:30,13:30-17:00。

 

二、报退提交材料

(一)交教学档案材料—存档材料(档案馆102房间,联系电话84708322-188)

1、硕士: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一份;

(2)研究生信息摘要登记表一份(请从档案馆网站下载,填写完整后用A4纸打印);

(3)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书(仅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

(4)经研究生院签字同意的保密申请表(如论文需保密)。

2、博士: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2)答辩委员会决议;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一份;

(4)博士学位论文一本;

(5)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汇总表、三个阶段报告;

(6)研究生信息摘要登记表一份(请从档案馆网站下载,填写完整后用A4纸打印);

(7)答辩光盘(包括答辩录音、论文、研究生信息摘要登记表);

(8)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申请表(仅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

(9)经研究生院签字同意的保密申请表(如论文需保密)。

(二)交学生档案材料—转档材料(档案馆106房间,联系电话84708906)

同等学力人员不需提交学生档案材料。

1、硕士: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一份;

(2)体检表(参加学校体检的毕业生须提交);

(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由辅导员统一提交);

(4)报到证下联(由辅导员统一提交);

(5)授予学位通知(由研究生工作处统一提交)。

2、博士: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一份;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3)授予学位通知;

(4)报到证下联(已到招生就业处登记并参加派遣的毕业生);

(5)体检表(参加学校体检的毕业生须提交)。

交档案馆的所有材料要求都是原件,所有手填材料须用蓝黑钢笔水或黑色签字笔整齐填写。其中,答辩情况表首页须盖学部(学院、部)公章,内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指导老师评语、评阅人评语、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须盖研究生工作处公章(倒数第三页最后一行)、研究生就业专用章(最后一页倒数第二行)。

请各位毕业生认真核对,避免因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要求而耽误报退时间。

 

三、转档事宜(档案馆106房间,联系电话84708906)

1、转档时间

档案馆在转档材料完整且符合要求后两周内转寄毕业生档案。

2、转档方式

档案以机要通信方式,按照毕业生本人在招生就业处网站所填地址邮寄,一周左右到达。其中,档案接收单位在大连地区的,档案将统一转寄至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博士后入站人员须持入站通知书(招生就业处就业信息科审核盖章后),来档案馆办理转档。定向、委培、强军计划的毕业生,如果工作单位与入学前发生改变,须持原单位解约函原件和新单位接收函来档案馆办理转档。

3、档案缓发

已确定就业单位,但因单位落户(档)要求等原因需将档案暂存学校的,须持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招生就业处就业信息科申请档案缓发。档案馆根据招生就业处审核后的名单,将其档案暂存。档案免费保管2个月(如遇假期,向后顺延),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按每月10元收取档案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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