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
为鼓励研究生同学成长成才,促进研究生同学全面发展,现决定选拔在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授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的2014级之前(不含2014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参评人必须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或“研究生单项奖”称号。
四、评比流程
1、申报阶段:10月13日—10月16日
参评同学按附件内容,填写《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带个人获奖证明的电子版报至各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各学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对报名同学进行资格审核筛选,按学校要求的推荐名额统一将《审批表》与获奖证明的电子版于10月16日9:00之前发送至邮箱:yangongchu@。
2、评审阶段:10月17日—10月20日
研工处将组织申报人于10月20日进行评审公开打擂。参评人需准备PPT并进行5分钟以内的个人陈述汇报,研工处将组织评委老师进行投票,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联 系 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336
研究生工作处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