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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4-09-18 作者:

 

一、    申请人条件

1、自筹学费的2014级研究生

2、家庭生活贫困

二、    贷款额度

每人每学年不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按学年发放。

三、    准备材料(A4纸)

1、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书面情况说明。

2、乡(镇)、街道以上级别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注: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无效)。出具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要与单位公章名称完全一致,证明时间为申请贷款当年。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一)。

四、《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1、除“借款申请人”、“贷款介绍人”两栏需手写签字外,其他栏目可以直接在网上填写。

2、贷款期限须为整月份(12的倍数),学制为3年的不超过108个月;学制为2年的不超过96个月。

五、时间要求

1、申请人:9月25日之前将准备材料(5种)交给所在学部研究生辅导员统一签字。

2、学部(学院、部)研究生辅导员:9月29日之前将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收齐(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交到研究生工作处;同时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审核表》(附件三)电子版传到研究生工作处(电子信箱:zangxh@).

请相关同学及研究辅导员务必按上述要求执行。

 

                                               研究生工作处

                                                       2014年9月16日

附件一:《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空白表)

附件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写样本)

附件三:《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审核表》(空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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