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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辽宁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2 作者:

各学部、学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5]18号)精神,深入挖掘、发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青年学生身边的榜样,展现当代大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辽宁省教育厅、共青团辽宁省委决定在全省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中开展2009-2010年度辽宁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我校评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2010年7月之前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不含定向、委培、MBA)研究生同学。

二、参评条件

1、辽宁省三好学生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校期间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2、辽宁省优秀学生干部

担任学生干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取得突出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校期间获得过“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辽宁省先进班集体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称号。

三、评比方式

根据文件规定的评选比例,学校按照各院系在校研究生人数进行推荐名额分配(分配情况已下发院系),不足1个的按1推荐,校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委对各院系推荐个人或集体进行差额评选,之后将评选结果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上报最终推荐名单。

四、评比及报送材料要求

各院系研究生奖励工作评审小组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院系申报个人或集体进行初评,确定最终推荐结果。各院系请于4月14日下午17:00之前上报院系所推荐个人、集体的登记表打印版(一式三份,见附件),个人登记表请贴附个人二寸同版照片; 同时将所有登记表及“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邮箱:zhjs@。

 

 

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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