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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大连市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5 作者:

各学部(学院):

根据大连市委高校工委、大连市教育局相关评比通知,现开展面向研究生群体的“大连市先进班集体”、“大连市三好学生”的评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大连市先进班集体:在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班级

2、大连市三好学生:在学制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2018级新生以及定向、委培、MBA和MPA)。

二、评选条件

1、大连市先进班集体

1)班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

2)班级学习风气浓厚,有刻苦钻研、崇尚科学、奋发向上、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全班平均成绩达优良以上;

3)班委会、团支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如设有党支部,能够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全班同学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寝室比例较高,全学年无人受处分;

5)全班同学能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化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6)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2、大连市三好学生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如果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异或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上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5)在读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三、推荐名额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推荐名额划分参照学部(学院)分配名额。

四、评审方式及日程安排

1、评选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学部(学院)初评推荐,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方式。

2、评选日程

1)1115-1119日,学部(学院)初评推荐,要求各学部、学院务必于111911点前上报学部(学院)推荐班级及人选相关材料。

2)1119-1122日, 学校评审公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上报大连市。

五、报送材料

各学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要认真组织推荐班级、同学填写相关申请表。三好学生上报纸质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先进班集体上报纸质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学部(学院)汇总统计表(附件1,4)电子版一份,并发送至yangongchu@。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

注:所有纸质版申请表不能超过1页,填写内容需简洁精练,表格格式不得修改和窜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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