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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军区2015年在校选拔国防生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15-05-08 作者:

    沈阳军区地处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拥有许多历经战火洗礼、战功卓著的英雄部队,在战争年代,为祖国的独立和解放事业立下赫赫功绩;和平建设时期,在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人民屡建新功。沈阳军区热忱欢迎立志献身国防事业的莘莘学子携笔从戎,走进沈阳军区后备军官队伍的行列。

    一、选拔计划

高校名称

本科生选拔专业

研究生选拔专业类别

大连理工大学

电子信息工程

交通工程

车辆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交通工程、车辆工程、仪器仪表类、控制科学与工程、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类

    二、标准条件

    本科生从2014级在校生中选拔;研究生从一二年级在校生中选拔,选拔比例不少于选拔总数的30%。

    (一)政治条件:选拔对象必须政治合格,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社会团体和组织,与“法轮功”无牵连。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

    (二)学业条件:选拔对象必须是“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在校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专业课程各科成绩为良好以上(退役复学大学生应达到全部合格且良好率达到80%以上),必修课应全部合格。对“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符合选拔条件的退役复读大学生,在选拔计划范围内有限选拔。军区各签约高校可对符合总政《实施军队英模烈士子女成才培养工程》规定条件的英烈子女,不受专业限制,单列计划选拔。预科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专升本学生、非全日制统招生、已婚本科生、定向生、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降级留级或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予选拔。

    (三)年龄条件:本科生高考选拔的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按规定学制内毕业时分别不超过24、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6月30日);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学生、五年制本科生年龄可适当放宽1岁,不累计放宽。

    (四)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身高:男162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女性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视力标准,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5。红绿色盲、色弱不合格。无传染性疾病等。

    (五)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情况者优先选拔。

    1、退役复读大学生。

    2、在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3、被评为优秀党(团)员或受校以上表彰的学生。

    4、校学生会干部、班长、团支部支书,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5、在省级以上竞赛活动中获奖,在国家、军队或中央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文章或有其他学术研究成果的学生。

    三、选拔程序

    (一)所在院系推荐。各驻校选培办公布选拔国防生的计划安排、标准条件、选拔程序等信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由院(系)对申请对象思想觉悟、入伍动机、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情况作出鉴定,对符合选拔条件的在校学生择优提出推荐意见,院(系)不推荐的坚决不予选拔。推荐名单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

    (二)驻校选培办初审。驻校选培办会同高校有关部门,逐个审查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组织政治考核,详细了解其德才表现、特长爱好、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政审结论。逐个审查档案,重点审查学科专业、学历层次、学籍注册等相关情况,查阅打印《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表》,确定预选对象名单、专业排名及优先选拔信息在选拔国防生相关院(系)公示。请教务部门提供学习成绩单和专业排名,并加盖公章。军队英烈子女及退役复读大学生参加选拔的,同时上报相关证明材料。

    (三)军区集中考核。5月中下旬,在军区综合训练基地集中组织面试考察、体格检查、体能考核和心理检测。面试根据《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暂行办法》,由普通高校干部代表、基层干部代表和心理辅导师等组成面试组,统一衡量,现场打分。体能重点考核3000米跑(女生15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3项内容。体格检查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心理检测由军区安排相关专业人员统一组织,不合格的不予选拔。现场公示考核标准及学业情况、体能考核和面试成绩。集中考核时,全程录像备查,纪检部门全程检查监督。

    (四)确定选拔对象。符合选拔条件的在校学生,汇总学业情况、体能考核和面试成绩,以高校为单位进行排名。根据考核成绩排名,统筹考虑学校、专业及性别要求和优先选拔条件等情况,经干部部部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选拔对象,报军区政治部领导批准后,在各高校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五)上报总部核准。国防生选拔对象经公示无疑议,报总部核准后,军区正式下达确定国防生选拔对象的通知,驻校选培办、高校有关部门和学生本人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

    四、报名方式

    (一)时间:2015年5月8日——5月13日(16:00前)

    (二)地点:大连理工大学西山生活区22舍一楼中厅

    (三)内容:领取报名表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后填写基本信息(需三张一寸免冠照片),5月13日16:00之前上交报名表到22舍一楼中厅

    咨询电话: 0411-84707823、0411-84707822

              18641168758、18524115755

    监督电话:024-2886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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