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研究生工作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研究生工作处 >> 正文

2015年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5-09-13 作者:

 

 

一、    申请人条件

1、自筹学费的全日制研究生

2、家庭生活贫困

二、    贷款额度

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包括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发放。

三、    准备材料(A4纸)

1、家庭情况困难说明(本人手写及签字);

2、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注: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无效)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一)。

四、《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参照附件二)

1、除“借款申请人”、“贷款介绍人”两栏需手写签字外,其他栏目可以直接在网上填写;

2、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学制加13年(一般不超过20年)。比如学制为3年制的贷款期限则为16年(16*12=192个月)。

五、时间要求

1申请人916日之前将准备材料(5种)交给所在学部研究生辅导员统一签字。

2学部(学院、部)研究生辅导员918日之前将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收齐(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交到研究生工作处;同时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审核表》(附件三)电子版传到研究生工作处(电子信箱:zangxh@.

请相关同学及研究辅导员务必按上述要求执行。

 

                                               研究生工作处

                                                       2015913

附件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空白表

附件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写样本

附件三:《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审核表》(空白表

 

上一条: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及团学工作单项奖评审答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研究生参加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