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了进一步表彰先进,发挥优秀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09]34号)的相关要求,将从各院系初评推荐的“优秀研究生”中择优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具体评比工作要求如下:
一、 参评对象
通过院系初评,已被推荐为2014学年“优秀研究生”的研究生(博、硕)同学。
二、 参评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受到表彰。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业绩突出的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科研学习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的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
5、博士生参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要求必须修完所有培养计划内课程并取得成绩。
三、 评比方式
评比采取个人申报、院系初评、校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投票,同时全校研究生同学可以在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评比网站上进行网上投票(投票网站开通时间另行通知,届时登陆研究生院主页可见),最终以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结果为主,参考网上投票结果评出不超过10名的最终获奖者。
四、 评比日程
1、申报初评阶段:各院系根据本院系的奖励评定日程自行确定,按照学校统一划定的推荐名额(已分发至院系)进行推荐选拔,所有推荐人选材料于10月24日16:00之前报送至研工处。
2、评委评审阶段(10月25日-10月30日):由研工处组织评委对推荐人选进行通讯评审;
3、微信公众投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具体请关注“大工研究生”微信公共账号相关通知;
4、全校公示阶段(11月初):面向全校公示评审结果;
5、表彰宣传阶段(11月中旬):宣传获奖学生事迹,择机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同学授予奖牌并发放屈伯川奖学金(10000元/人)。
五、材料报送要求
1、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附件一)
2、候选人简介(根据照片横、竖版式选择一种填写、附件二、三)
3、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科研学习、社会工作及个人综合表现等方面,不超过2000字,要求格式为:标题华文中宋二号加粗、分标题黑体四号加粗、正文仿宋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
4、相关佐证材料: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的必修课成绩单。
5、电子版个人近期彩色生活照1张(尺寸230*270,不符合大小要求无法上传评比网站)
所有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其中第1-3项材料要求同时上报电子版。
6、所有电子版材料以院系为单位,于10月24日16:00之前上报至yangongchu@。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广大研究生高度重视,推荐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作为研究生标兵候选人。在操作过程中公正透明、评价客观,并及时、规范地上报相关推荐材料;
2、学校将对候选人和获得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学生事迹广泛宣传,带动研究生的学习风气和学术风气建设。也请各单位在不同层面宣传候选人及获奖同学的事迹,树立优秀研究生的榜样;
研究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