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研究生工作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研究生工作处 >> 正文

转发“中国银行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还款须知”

发布时间:2013-05-23 作者:

1、          如果您今年属于正常毕业,但由于各种原因不离开学校(如继续攻读学位、延学等原因),请与学校联系,学校会在今年5月底统一组织同学签订展期协议和还款协议。经学校和银行同意后,签订展期协议的同学,在展期期间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校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贴息,同学无需偿还贷款利息。统一签订时间请关注学校网站通知。如果不能按规定时间签订展期协议,造成贷款自动进入扣款期导致的个人信用征信不良,与贷款银行无关。具体签订须知请见附件一。

2、          如果您毕业前有足够的款项全部结清贷款,建议您提前偿还贷款。提前偿还贷款可以节省贷款利息,而且还可以避免正常还款时因忘记还款而造成您的信用记录不良。具体办理流程见附件二。

3、          如果您毕业前只能偿还部分贷款,那请按第4点执行。

4、          如果您毕业前不能全额偿还贷款,需要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还款协议由学校统一组织签订,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及时签订还款协议造成的个人信用征信不良与贷款银行无关。统一签订时间请关注学校网站通知,预计签订时间为5月底。具体签订还款协议须知请见附件三。

5、          毕业后还款事宜见附件四(毕业后,也可关注本校网站的实时通知)。



上一条:关于毕业研究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暨展期协议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校友工作处关于继续在毕业班级中选聘班级校友联络人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