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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寒假期间异地住院费用结算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1 作者:

已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研究生,寒假期间在异地因病住院治疗的,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医疗保险证、IC卡、住院收据(须加盖医院结算印章)、费用明细(须加盖医院结算印章)、出院小结(须加盖医院结算印章)到高新园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现金审核报销,截止时间:2011年6月30日

高新园区医保中心地址:七贤岭高新园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848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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