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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18-2019年度“优秀研究生助管”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2 作者: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机关管理工作在育人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学校研究生助管队伍建设,激励研究生助管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全面发展,储备学校管理队伍后备人才,学校决定开展优秀研究生助管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助管:截止2019531连续在岗时间超过8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助管岗位工作的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助管10名。

三、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各单位重大活动中积极协助部门教职工攻坚克难,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规校纪,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 热爱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熟悉助管岗位业务,具有较强的综合事务工作处理能力、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4. 严格执行助管作息制度和纪律,工作量饱满,无无故缺勤现象。对待师生服务态度良好,仪表举止大方得体,礼貌待人,无被投诉现象。

5. 在助管工作中踏实肯干,勇挑重担,能吃苦、讲奉献,任劳任怨,爱岗敬业,工作十分投入,成效显著,能够较好地完成聘用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师生的普遍认可。

6.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诚信。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评选表彰工作由机关党委和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按下列程序进行评选:

1.  推荐。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由各二级单位进行公开推荐,每个用人单位(二级单位)至多推荐1名。要保证评选推荐过程公开、公正,在充分听取师生意见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或处(部、院)务会讨论确定本单位推荐对象,并在用人单位(部门)和推荐对象所在学部(学院)公示三天。

2. 初选。成立 “优秀研究生助管”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阅卷评审,从中遴选出优秀研究生助管候选人20名。

3. 会评。举办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助管评审汇报会,进行答辩评审,评委通过现场投票方式评选出优秀研究生助管10名。

4. 公示。对拟表彰的优秀研究生助管进行公示。

5. 表彰。学校下文进行表彰。

五、奖励办法

1. 授予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助管”荣誉称号;

2. 继续担任助管工作的“优秀研究生助管”,下一学年度助管酬金按每月加发200/月奖励标准发放;一年后,经用人部门考核通过,可一直加发至离开助管岗位。下一学年度不再继续担任助管工作的“优秀研究生助管”,一次性加发3个月助管酬金作为奖励。

六、时间进程

1. 55-520日,各二级单位开展评选活动,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填报《2018-2019年度优秀研究生助管评选情况汇总表》,《大连理工大学2018-2019年度优秀研究生助管申报表》(附件1和附件2)。

2. 527-529日,校评审小组进行初评,评选出20名优秀研究生助管候选人。

3. 66-67日,组织开展优秀研究生助管评审汇报会。

4. 68-610日,公示。

5. 611日,发文表彰。

七、评选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真正把事迹突出、师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引领作用。

2. 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质量关,接受监督。

3. 要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对广大研究生助管进行一次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优秀的良好氛围,加强学校研究生助管队伍建设,发挥研究生助管育人功能。

4. 严格按照要求和表格样式填写并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

12018-2019年度优秀研究生助管评选情况汇总表;

2)大连理工大学2018-2019年度优秀研究生助管申报表;

3)优秀研究生助管免冠照一张,电子版jpg格式。

请各二级单位于521日之前将优秀研究生助管申报表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报送至主楼422室,全部电子版推荐材料发送至邮箱jgdw@。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联系人:孙波 电话:8470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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