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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学院博士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及期刊目录

发布时间:2009-09-18 作者: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士生培养工作,培养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获得者,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考虑到本院博士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博士生的毕业标准做如下要求:
1、本院各专业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在学位论文预答辩之前,必须在学院认定的学术期刊(详见附录)发表论文3 篇,其中须包括:
(1)必须有1 篇论文在外文SCI 或EI 期刊上发表或录用。
(2)若上述外文期刊论文为国内出版的非A 类期刊英文版,则至少另有1 篇论文在认定的国内A 类期刊发表或录用。
(3)至少有1 篇论文被SCI 检索或1 篇被EI 检索(其中被国外SCI 期刊录用的论文视为被检索)。
(4)在会议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入上述3 篇论文中,但可以计入检索论文中。
2、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是大连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及所属的有关单位。
3、博士生发表的论文应是其学位论文的有关章节,并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的工作。
4、博士生应为上述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
5、关于发表论文的其它规定:
(1)在《大连理工大学学报》上发表多篇论文,只计为1 篇论文。

(2)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综述性论文,不计入上述3 篇论文之内。
6、关于博士生作为前2 名完成人而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和博士生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第一完成单位为大连理工大学,国家级排名前5 名,省部级排名前3 名),由各一级学科博士点点长提出与上述论文对应关系的建议,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7、对学院认定期刊中未列出的,或有关期刊认定的其它问题,由博士生的导师提出初步认定意见,经博士点点长审核后,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审定。

 

                                                                                       本规定2008 年9 月1 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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