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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11-29 作者:

大工研发[2013]44号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

选拔、培养的规定

(201311月修订)

  

为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报条件

    我校各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报本专业和跨专业的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

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申报分两种形式: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经导师同意,可直接选择本专业或跨专业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制定硕士-博士培养计划,第四学期考核通过并被录取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经过三学期学习后,经指导教师同意,可在第四学期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的考核,考核通过并被录取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及审批手续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时,可直接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各学部(院、系)应及时宣传学校有关硕博连读政策,新生需在入学三周内填报《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各学部(院、系)需在新生入学四周内将本单位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生名单及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未在新生入学时选择硕士-博士连读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在第四学期提出硕士-博士连读申请。

3、各学部(院、系)可在第四学期会同有关博士生导师对所有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的学术型研究生按一定比例进行筛选。

三、学制与培养模式  

    (一)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学制为5-6年(含硕士阶段)。博士阶段若在4年内不能完成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需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超期确认申请,限期毕业。博士阶段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含休学时间)。

    (二)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1、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

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2年左右,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3年左右。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一次资格考核,资格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凡前三学期取得33学分左右且已选定研究课题并开展阶段性研究工作的硕士-博士连读生可申请参加资格考核,通过考核并通过招生录取程序被录取者,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未被录取者,可以转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完成硕士学业。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四学期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

资格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凡前三学期取得24学分左右均可参加资格考核,通过考核并通过招生录取程序被录取者,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按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未被录取者,继续完成硕士学业。

    四、课程学习要求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模式

各学科门类课程总学分要求不低于44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32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2学分。

 

课程类型

课   程

学分要求

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2)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3)            第一外国语,4学分;

4)            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1学分。

9学分

大类基础课

跨学部(学院)的如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热力学、生物、计算机、系统工程与控制,以及人文、社科和经管类等基础类课程,学分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23学分

专业基础课

学部(学院)内一级学科或跨一级学科设置的硕士和博士专业基础类课程,学分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

1)本学科和跨学科专业单列的硕士和博士专业选修课;

2)跨学科的大类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3)实验课程。

上述各类专业选修课学分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跨专业课程名称应明确列入本表。

≥12学分

补修课程

跨专业研究生应补修若干门我校本专业的本科生课程,由导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补修课门数;每门补修课通过考核后计1学分,总分≤4学分。

公共选修课

人文、管经、体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全校性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培养类的课程。

学术活动 4学分

 

(二)硕士研究生第四学期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

分别按照所在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分别完成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课程学习。

    五、资格考核

1、硕士-博士连读生资格考核时间定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初进行,学位必修课程成绩等级优良,原则上没有不及格的课程(等级为D)

第四学期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并参加此次考核,学位必修课程成绩等级优良,原则上没有不及格的课程(等级为D)。

2、申请参加考核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并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登记表》。

    硕博连读资格考核的内容及形式由各学部(学院)自行制定和安排。

    各学部(学院、部)硕博连读资格考核完成后,将考核结果连同《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登记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院审批后,在第四学期公布考核结果。

4、通过考核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部(学院、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录取工作。

六、其他

1、经研究生院批准上报辽宁省和教育部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已经转入博士生阶段的,原则上不再转回硕士研究生,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博士学业的,在保证从硕士入学到毕业不超过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4年的情况下,由研究生本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和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批,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退学转回硕士研究生。此类申请者,需交纳教育资源补偿费,每学年3000元(从博士入学算起,不足一学年者按一学年计,最多缴纳4年)和博士奖学金(或博士与硕士奖学金的差额)。

2、硕博连读研究生可结合科研进展情况于硕士入学第六至第八学期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七、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12年入学硕士生开始施行。

附件: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修订)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2013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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