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系(部):
为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充分、有效地利用学校资源,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长在校学习年限是5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在校学习年限是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最长学制8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制5年。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将被取消学籍。
刘靖等44名研究生已经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又没有提出具体答辩计划,研究生院决定取消其学籍。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被取消学籍的学生请到研究生院等部门办理退学相关手续;七日后,本决定视为送达。
附件:关于取消刘靖等44名研究生学籍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