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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工研发[2007]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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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常青等48名2007年专业学位 
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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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部):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经学院、系(部)提出,研究生院分管院长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现有常青等48名2007年研究生至今未来报到,没有请假,根据上述规定取消常青等48名2007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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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词:专业学位   研究生  入学资格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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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 
2007年9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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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取消入学资格的48名2007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