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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研发[2007]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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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常青等48名2007年专业学位
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决定 |
各学院、系(部):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经学院、系(部)提出,研究生院分管院长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现有常青等48名2007年研究生至今未来报到,没有请假,根据上述规定取消常青等48名2007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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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专业学位 研究生 入学资格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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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
2007年9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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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取消入学资格的48名2007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