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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6 作者:

大工研发[2013]39号

关于公布2013年研究生教学改革

                 与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部):

经专家评审组评审,2013年度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共有53项申请获得资助,其中一等9项,二等20项,三等24项,现将资助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

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中期检查和经费使用等事宜说明如下:

一、获得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答辩会评委提出的意见对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填写《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任务书》(附件2),并于2013年11月15日(周五)前将《任务书》一式三份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签字盖章后返回,一份培养办留存,一份院系备份,一份个人保留),电子版上传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系统)的“阶段”:提交任务书项目里即可。

二、获得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所列建设内容、预期成果、进度计划认真执行,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项目建设一年后)和《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建设两年后,研究生院组织统一结题),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年度进展及结题检查。

三、获批准的教材建设项目,在中期考核时应提交初稿,项目结题应提交已出版的教材1本。

四、出版的教材和发表的文章须注明获得研究生教改基金的资助。

五、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额度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查询,经费使用采取分阶段使用方式。立项审批后可使用总经费的40%,中期检查合格后可使用总经费的40%,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可使用剩余经费。报销经费需填写学校《经费报销单》,在“经手人”处签字,请各项目负责人于每周三上午将报销单交到培养办公室统一审核签字。全部经费需在2015年10月31日前使用完毕,逾期将不再审批报销,账户清零。对中期检查或验收不合格者,将停止经费资助。教材建设的项目经费,在出版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使用。

 

附件1:2013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名单

附件2:《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任务书》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2013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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