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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研发〔20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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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艺教指委【2015】12号)文件“关于下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为了保证和提高我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学习此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单位的培养方案及实施细则,并请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实施细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王久河 张建红
联系电话:84707896
电子邮箱:jhwang@
附件1:艺教指委“关于下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
附件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