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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吴荔平等17名博士研究生和刘海芹等34名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1-18 作者:

大工研发[2013]6号

关于取消吴荔平等17名博士研究生和刘海芹

34名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决定

  

各学部(学院、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内容,我校2012年录取的吴荔平等17名博士研究生和刘海芹等34名硕士研究生未请假且至今未报到,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取消以上新生的入学资格(名单见附件)。                                                                                                                                                                                                                                                  

附件:取消入学资格研究生名单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2013年1月18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2013年上半年校学位会时间及夏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3年上半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学金资助评选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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