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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基本分数要求

发布时间:2017-05-17 作者: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基本分数要求(见表一),业务课二基本分数要求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划定。

表一 :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基本分数要求

初试科目基本分数要求

学科门类

外国语

业务课一

哲学(01)

50

50

法学(03)

50

50

理学(07)

50

45

工学(08)

50

45

管理学(12)

50

50

各学部、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自行确定复试名单(不得低于学校的基本分数要求)并制订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工作将于5月17日陆续开始,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招生主页及各学部(学院)主页通知。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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