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的精神及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6—24个月,由申请者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和双方导师协商确定。
二、申报范围
凡我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在读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委托培养和定向生,以下同),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同),均可申报。
三、申请条件
1. 类别条件:
①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需导师及院系同意)。
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外语水平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要求外方单独出具证明),或者提交满足留学基金委外语要求的证明或有效成绩单。
2.其他条件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的项目指南中各个具体项目的要求。
四、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1. 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29日,填写并提交公派留学申请表。被推荐人请登录自己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公派留学申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暂不填院系排序),学部(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研究生教务员汇总后(学生本人留存签字后复印件)于2017年1月6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注:此阶段申请是校内申请,申请人可暂时不提供正式的入学通知书或者邀请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由各学部、学院(部)学办主任签字推荐;2016年入学的直接攻博研究生以及目前在读研究生需由导师签字推荐。)
2. 2017年1月4日后,被推荐人领取国家公派研究生校内推荐信。申请人自己按照推荐信模板进行修改,根据需要份数用A4纸打印推荐信,凭《大连理工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复印件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办理地点:主楼120室;时间:2017年1月4日开始每周一、周三下午2:00— 4:00。)
(注:此推荐信是帮助对外联系没有着落的同学对外联系用的,如果已获得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则不需要了)
3. 2017年3月13日到3月19日,各学部、学院(部)完成博士联合培养申请人的考核和排序工作,并在学校公派研究生系统中填写申请人排序。
4. 2017年3月17日前,候选人将申请材料以RAR压缩包的格式上传到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信息系统中,并进行确认,学校公派小组根据学生确认和申报院校情况,确定最终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名单。
(注:到期尚未获得邀请函(录取通知书)、联合培养协议等材料或不进行确认者,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按照院系排序替补申报。)
5. 2017年3月20日至3月31日,最终确认的候选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照《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楼120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6. 2017年4月5日前,学校审核候选人网上信息,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留学基金委。
7. 2017年5月,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8. 2017年6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五、有关情况说明
1.综合考虑学科比例及国外导师华人比例,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国外导师简历,并注意国外同一个导师一次不宜招收多个学生。
2.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继续执行“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拔、资助国家公派研究生的国内导师以高级访问学者的身份赴国外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交流。
3.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将外语水平作为选拔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尽早参加托福、雅思、WSK等外语资格考试。
4. 鼓励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双方高校协议基础上获得联合博士学位(joint degree)或者双博士学位(double degree)。
5. 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在学研究生,派出之前应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教楼615)办理退学手续。对于希望获得我校硕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如其已经进入硕士论文阶段,指导教师同意,本人办理退学手续时,需注明“申请保留一年学籍”,一年内满足硕士答辩要求,可参加我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6.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如符合条件,可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含直接攻博)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7.出国进行联合培养的博士生,离校前需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领取《公派留学人员离校通知单》,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并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境)协议书》(一式四份),办理离校手续。
8.可登陆“2017大工国家公派留学”QQ群591364387咨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相关政策、问题,并在派出后,以此为平台,加强与学校的联系。
9. 公派研究生项目政策如有调整,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最新要求为准。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研教楼615培养办)
联系人:廉莲
电子邮箱:lian.lia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楼120室)
联系人:潘广贤
联系电话:84708702
电子邮箱:faopc@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