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和立项通知要求,现对2018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
一、工作要求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支持周期为两年,本次进行中期检查,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2),提供工作进展成果材料。对可以结题的重点项目,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提供项目成果支撑材料。
2、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支持周期为一年,本次应完成项目建设进行验收,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提供项目成果支撑材料。
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完成项目建设的,经所在学部(学院)审核同意,本次可进行中期检查,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2),提供工作进展成果,中期检查通过后可延后至2020年年底进行结题验收。
二、验收检查方式
受疫情影响,本次研究生教改项目验收采取材料评审模式,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暂不进行现场答辩。
结题验收评审结果优秀及合格的,颁发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证书,划拨后续经费,经费支持到2020年年底;中期检查评审结果优秀及合格的,继续对项目进行支持,划拨后续经费,经费支持到2020年年底;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按结题或中期检查不合格处理,不再提供经费支持,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三年内不得参加研究生教改项目和相关教学成果的申报和评选。
二、时间安排
请各学部(学院)汇总《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或《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2)电子版,填写《2018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名单》(附件3),5月15日下班前以学部(学院)为单位一并发送至liuxu@。
联系人:刘老师,84706071,liuxu@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附件3:2018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名单。
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