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院由各学部(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和立项通知要求,现对2019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一、工作要求
对全部2019年研究生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项目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提供工作进展成果材料证明材料。
本次评审由各学部(学院)负责,组成5人(含研究生院指派专家1人)评审专家组进行检查和验收。请各学部(学院)至少提前两天提交检查验收形式(会评或答辩)、专家组成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盘锦校区各分院、教研室由主院负责组织一同评审,项目较少的学部(学院)可以联合组织评审。
二、验收要求
评审专家根据《项目进展报告》,对照项目《任务书》的内容、工作计划、项目成果支撑材料、经费支出等,检查教改项目的执行及完成情况,并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项目评委评审表》(附件3),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需要补充详细评审意见。
中期检查评审结果优秀及合格的,继续对项目进行支持,划拨后续经费到各学部(学院)研究生教改专项账号,经费支持到2021年年底。
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无故未参加检查,按中期检查不合格处理,不再提供经费支持,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三年内不得参加研究生教改项目和相关教学成果的申报和评选。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部(学院)组织评审之后,在2021年3月12前报送以下三类材料,签字盖章纸版送至研教楼612,电子版发送至liuxu@:
1、每个项目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
2、《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4);
3、评审工作简报,内容包括评审时间、形式、过程及评审结果等信息。
联系人:刘旭,84706071,liuxu@
附件1:2019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名单;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项目评委评审表》
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