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根据学校近期的工作安排,原定于2021年12月31日的辽宁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推迟到2022年1月4日,每项成果汇报5分钟、提问3分钟。具体答辩时间安排通知将在1月3日发布,望周知。
目前预审中发现部分材料内容不符合通知要求,现提出如下要求:
1、 实践检验年限。请申报人自查,各学部(学院)审查;
2、 申报内容。请申报人严格自查申报内容是否符合通知要求,字数是否符合规范;
3、 请各学部(学院)认真开展政审和师德师风审查工作;
4、 请各学部(学院)对申报成果进行推荐排序,并在本单位进行推荐公示;
5、 师德师风、廉洁情况审查,学校评审后会统一联系教工部和纪委办出具审查意见,各学部(学院)无需单独联系;
6、 汇报PPT材料请在1月3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zhaoxw@dlut.edu.cn。
请各项目申报人认真自查、学部(学院)进行复查。如果所报材料存在较大问题,成果奖申报团队老师5年内不允许申报研究生各级各类评奖评优。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