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现已发布,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最新政策要求,现将我校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规模
1. 选派规模:2023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
2.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资助期限一般为6—24个月,由申请者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和双方导师协商确定。
3. 选派渠道: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应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高水平合作渠道奖学金项目检索链接:https://bg.csc.edu.cn/。
二、申请条件
1. 选拔对象:
①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②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2. 年龄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语言条件: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4. 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者,还应满足具体合作渠道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 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023年2月20日-3月5日:申请人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公派留学申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暂不填院系排序)。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上传到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信息系统中,并进行确认。申请人确认后由研究生导师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师指导管理->公派留学审核”中进行审核。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需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提交说明  | 
   
   
    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 
    在申报系统中打印未提交版  | 
   
   
    2  | 
    国内导师推荐信  | 
    
  | 
   
   
    3  |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 
    
  | 
   
   
    4  | 
    学习计划(外文)  | 
    
  | 
   
   
    5  | 
    国外导师简历  | 
    
  | 
   
   
    6  | 
    成绩单  | 
    本科阶段成绩单请候选人联系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可使用自助打印机打印  | 
   
   
    7  | 
    外语水平证明  | 
    申请人应按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  | 
   
  
 
 
2023年3月6日-3月8日:学部、学院(部)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公派留学管理->申请信息院系审核”中进行材料审核。
2023年3月8日-3月10日:学校公派小组审核确认申请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2023年3月10日-3月31日:公示通过的候选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楼118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需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操作人  | 
    操作方式  | 
    提交说明  | 
   
   
    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 
    申请人  | 
    在线填写  | 
    
  | 
   
   
    2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受理单位  | 
    在线填写  | 
    
  | 
   
   
    3  | 
    国内导师推荐信  | 
    受理单位  | 
    扫描上传  | 
    
  | 
   
   
    4  |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5  | 
    学习计划(外文)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6  | 
    国外导师简历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7  |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本科阶段成绩单请候选人联系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可使用自助打印机打印  | 
   
   
    8  |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申请人应按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  | 
   
   
    9  |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10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留学基金委说明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网《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  | 
   
  
 
 
2023年4月:学校审核候选人网上信息,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留学基金委。
2023年5月: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023年6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注:
1、 请申请人务必在网上报名前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网《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3、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申请加入“2023国家公派”QQ群583200463,可以咨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相关政策、问题,并在派出后,以此为平台,加强与学校的联系。
4、 公派研究生项目政策如有调整,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最新要求为准,并会另行通知。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23年3月11日-3月31日前:申请人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公派留学申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暂不填院系排序)。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上传到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信息系统中,并进行确认。申请人确认后由研究生导师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师指导管理->公派留学审核”中进行审核。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需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提交说明  | 
   
   
    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 
    在申报系统中打印未提交版  | 
   
   
    2  | 
    国内导师推荐信  | 
    
  | 
   
   
    3  |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 
    
  | 
   
   
    4  | 
    学习计划(外文)  | 
    
  | 
   
   
    5  | 
    国外导师简历  | 
    
  | 
   
   
    6  | 
    成绩单  | 
    本科阶段成绩单请候选人联系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可使用自助打印机打印  | 
   
   
    7  | 
    外语水平证明  | 
    申请人应按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2023年4月1日-4月30日:学部、学院(部)完成校内评审工作,并在学校公派研究生系统中填写申请人排序。学校公派小组根据学生确认和申报院校情况,确定最终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名单。
2023年5月1日-5月10日:学校公派研究生系统中填写申请人排序。学校公派小组审核确认申请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2023年5月10日-5月31日:候选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楼118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需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操作人  | 
    操作方式  | 
    提交说明  | 
   
   
    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 
    申请人  | 
    在线填写  | 
    
  | 
   
   
    2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受理单位  | 
    在线填写  | 
    
  | 
   
   
    3  |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 
    受理单位  | 
    扫描上传  | 
    
  | 
   
   
    4  | 
    国内导师推荐信  | 
    受理单位  | 
    扫描上传  | 
    
  | 
   
   
    5  |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6  | 
    学习计划(外文)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7  | 
    国外导师简历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8  |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本科阶段成绩单请候选人联系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可使用自助打印机打印  | 
   
   
    9  |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申请人应按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10  |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11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留学基金委说明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网《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  | 
   
  
 
 
2023年6月:学校审核候选人网上信息,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留学基金委。
2023年7月: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023年8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注:
1、 请申请人务必在网上报名前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3、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务必申请加入“2023国家公派”QQ群583200463,可以咨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相关政策、问题,并在派出后,以此为平台,加强与学校的联系。
4、 公派研究生项目政策如有调整,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最新要求为准,并会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研教楼612)
联系人:莎日娜
联系电话:0411-84706321
电子邮箱:sharina@dlut.edu.cn
联系人:元佳瑛(主楼118)
联系电话:0411-84706249
电子邮箱:yuanj@dlut.edu.cn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