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研究生学籍注册管理,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的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在籍研究生注册
1、所有在籍研究生必须于开学两周内本人持学生证和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为注册。本学期注册继续采取现场人脸识别自助注册,注册成功后外置标签机自动生成注册签章,粘贴在学生证上对应的学期框内,实现一站式自助注册,不需要再去学部(院)盖蓝色注册章。
自助打印服务平台的部署情况如下:
序号 |
校区 |
地点 |
数量 |
1 |
凌水校区 |
主楼西侧楼一楼 |
1 |
2 |
凌水校区 |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
1 |
3 |
凌水校区 |
第一教学馆一楼 |
2 |
4 |
凌水校区 |
研究生教育大楼一楼 |
1 |
5 |
凌水校区 |
研究生教育大楼六楼 |
1 |
6 |
凌水校区 |
西山生活区大工e站 |
1 |
7 |
凌水校区 |
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工e站 |
1 |
8 |
凌水校区 |
综合1号楼一楼 |
1 |
9 |
凌水校区 |
综合2号楼一楼 |
1 |
10 |
凌水校区 |
伯川图书馆 |
1 |
11 |
凌水校区 |
令希图书馆 |
1 |
12 |
开发区校区 |
教学楼A区一楼 |
2 |
13 |
盘锦校区 |
G01二楼 |
1 |
14 |
盘锦校区 |
主教学楼A01一楼 |
1 |
2、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须事先提供有关证明,经导师确认后向所在学部(学院)及研究生院履行请假暂缓注册手续:
请假暂缓注册时间不超过两周的,可在所在学部(学院)审批办理;
请假暂缓注册时间超过两周的但不超过四周的,须经研究生院审批;
请假暂缓注册超过四周的,应视情况办理休学手续。
请假期满后超过两周仍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因参加校外专业实践、执行导师科研课题项目外派任务等专业培养原因无法返校注册的,经学部(学院)与导师、学生确认属实后,不属于延期注册或无故未注册,按照已注册办理。
3、无故不能按时注册且迟到三天以内者,须以书面材料说明理由,经导师和学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能注册;无故迟到超过三天、两周以内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开学两周以上无故未办理注册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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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部(学院)在开学第三周(3月10日前),填写并报送《暂缓注册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无故未注册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bzm@dlut.edu.cn,纸版材料签字盖章送至研究生院培养过程管理科(研教楼612室)。
联系人:白振民,研教楼612,84707812,bzm@dlut.edu.cn
附件1:《暂缓注册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2:《无故未注册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