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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作者:

各学部(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的精神及相关政策要求,我校需对申报公派留学项目的学生进行排名并提供评审意见。结合今年疫情及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校内专家评审的目的是对申请高水平公派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进行排名,并对申请材料提出评审及改进意见,提高学生在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的录取率。校内评审意见作为教育部项目批准的主要参考,请各学部(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评审工作。


二、 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各学部(学院)评审需在202358日至511日之间完成。此次评审采用线下集中评审。评审工作的时间、地点安排由各负责学部学院确定及公布。


三、 各学部(学院)按照学科及申请人数分为7个评审小组(附件1)组织评审。每组排名在前的单位为组长单位,由组长单位牵头,根据每组申请学生所在学部(学院)分布情况,与组员单位确定评委构成,原则上评审专家要有一年以上的国际交流经历。各学部(学院)需在组织线下评审前将评审专家组名单(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各评审小组安排一名小组秘书。


四、参加评审的学生需相关单位院系评审之前将基金委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打印未提交版即可)、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学习计划(外文)、国外导师简历、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可双面打印)各5份,提交给所在单位研究生教务员老师。


五、 请各小组评审专家认真阅读《专家评审指南》(附件6),根据每名学生的申请材料为本小组所有学生填写《评审排序表》(附件3,并为小组秘书分配的学生填写《评审意见表》(附件4 《评审意见表》第一页为返回学生的改进意见,第二页为提交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推荐意见。


六、 各小组秘书汇总本组专家的《评审排序表》(附件3),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入学生排序。并综合专家意见,对每位学生认真填写一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5,其中底部综合意见部分需仔细详尽填写,不能所有学生内容一样。因为《意见表》为报送国家用,所以尽量突出学生个体优势。汇总的各小组《评审排序表》电子版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纸质版需在评审结束后报送研究生院。


七、校内评审参评学生需已获得国外院校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否则没有参评资格。若有学生在校内评审后至531日之前获得邀请函,则经研究生院审核仍可申报,但院系排名靠后。



人:莎日娜(研教楼612/元佳瑛(主楼118

联系电话:84706321/84706249

电子邮箱:shrina@dlut.edu.cn/ yuanj@dlut.edu.cn


                                                    研究生院

                                                   2023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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