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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8 作者:

各学部(学院):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研究生学籍的注册管理,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的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级新生入学注册

1、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书面证明向所在学部(学院)请假,书面证明须经导师签字,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自规定报到之日起算)。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各学部(学院)负责为已报到新生学生证加盖手工注册章;研究生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为已报到新生注册学籍。各学部(学院)负责将《研究生入学登记表》、《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在研究生新生档案复查时存入学生档案。

3、新生应于10月份在学信网上进行学籍查询及确认。

4、研究生新生在注册时所在学部(学院)办理学生证乘车区间录入。

二、在籍研究生注册

1、所有在籍研究生须于开学两周内(828-910日)持本人身份证在自助打印机刷脸进行注册。如果存在人脸无法识别等情况无法进行注册,请持学生证和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按学校规定在学部(学院)教务员老师处办理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为注册。

2、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须事先提供有关证明,证明须经导师签字确认,书面向所在学部(学院)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的,应视情况办理休学。暂缓注册期满后超过3个工作日仍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3、因参加校外专业实践、执行导师科研课题项目外派任务等专业培养原因学生本人无法返校注册的,经学部(学院)与导师、学生确认属实后,不属于延期注册或无故未注册,按照已注册办理。

4、无故不能按时注册且迟到三天以内者,须以书面材料说明理由,经导师和学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能注册;无故迟到超过三天、两周以内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开学两周以上无故未办理注册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5、研究生学生证火车优惠卡充磁可持学生证到校内各自助打印机自助办理充磁。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部(学院)在开学第三周(915日前),填写并报送《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研究生新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附件1)、《放弃入学资格研究生新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附件2)、《暂缓注册研究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附件3)、《无故未注册研究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jhwang@dlut.edu.cn,纸版材料签字盖章送至大学生文化中心二楼222室,联系人:王久河。


附件1:《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研究生新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

附件2:《放弃入学资格研究生新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

附件3:《暂缓注册研究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

附件4:《无故未注册研究生(博士、硕士)名单汇总表》


教学运行保障中心

20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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