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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9 作者:

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和立项通知要求,现对2022年和2023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分别进行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2022年研究生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1、工作内容

2022年立项的研究生专任教师教改项目、教育工作专项及委托专项,本次须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项目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提供项目成果支撑材料。

2、工作要求

各学部(学院)组织开展结题验收,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结题报告》,对照项目《任务书》的内容、工作计划、项目成果支撑材料、经费支出等,检查教改项目的执行及完成情况。研究生院将对教改项目进行抽查,结题评审及抽查结果为优秀及合格的,颁发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证书。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按结题不合格处理,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三年内不得参加研究生教改项目和相关教育教学成果的申报和评选。

(二)2023年研究生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1、工作内容

2023年立项的研究生“三进”专项和本研贯通专项教改,本次须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名单请见附件3。项目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附件4),提供工作进展成果证明材料。

2、工作要求

各学部(学院)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组织专家根据《项目进展报告》,对照项目《任务书》的内容、工作计划、项目成果支撑材料、经费支出等,检查教改项目的执行及完成情况,将中期检查结果填写至《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5)。

中期检查评审结果优秀及合格的,按照相应的经费资助标准继续对项目进行支持,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无故未参加检查,按中期检查不合格处理,后续不再提供经费支持,视情况追回已支持的经费,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三年内不得参加研究生教改项目和相关教学成果的申报和评选。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各学部(学院)汇总本单位《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5),材料签字盖章后5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ke@dlut.edu.cn纸质版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培养过程管理室(研教楼612室)。


联系人:白振民 84707812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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