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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夏季毕业硕士研究生报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6-03 作者: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特对2025年夏季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报退工作安排如下:

报退时间:612-15日。

重要提醒:2025年夏季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包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通过离校系统办理报退。离校系统可以查询需要办理的离校事项、办理状态和办理说明。离校系统可采用以下四种方式登录,在非校园网环境下请采用方式三或方式四登录。

方式一:登录“校园门户”(https://portal.dlut.edu.cn),在首页“事务中心”里通过“全部服务”搜索“离校系统”关键字,或者按照“事务中心”→“全部服务”→“学生服务”→“离校系统”的菜单顺序进入系统;

方式二:使用浏览器登录离校系统页面http://lx.dlut.edu.cn,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和密码后进入系统;

方式三:使用浏览器登录webvpn页面https://webvpn.dlut.edu.cn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和密码后,点击“离校系统”链接进入系统;

方式四:通过手机登录“i大工”APP,使用“离校系统”服务。


一、 研究生须办理事项

(一)登录“离校系统”线上查看离校事项

毕业硕士研究生登录离校系统查询待办事项办理说明,并按要求进行办理。

(二)毕业去向登记确认

毕业生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 https://dj.ncss.cn /)确认毕业去向信息。

(三)到学院(部)领取材料

至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

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按表内“填表说明”填写各项内容(签名处不能为空)。

(四)党组织关系转接

第一步:联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并确认以下信息:

接收党组织全称(最好是拟接收党支部的全称,如暂未确定,可为拟接收党支部的上一级党组织的全称)

转接方式

A.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接

B.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

C.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接和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均需要办理

接收党组织经办人的联系方式(座机要写清楚区号,能有手机号最好)

其他特殊要求(如果有,请做好记录)

需要关注的事项:

毕业后在国内工作、升学的,请与接收单位联系。

毕业后出国(境)工作、读书或自主、灵活就业的,请与本人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社区、乡镇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党组织联系。

如毕业后留校继续攻读或留校工作的,可直接联系所在学院(部)组织员老师,在系统内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如因毕业未就业、出国(境)学习深造,确需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应尽早联系所在学院(部)组织员老师,了解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步:向所在学院(部)组织员老师提交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

根据学院(部)具体通知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大连理工大学各学院(部)党组织联系方式:

https://www.dlut.edu.cn/info/1230/7445.htm

第三步:向所在学院(部)党组织提交个人手里的全部党员档案相关材料

毕业生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需向所在党支部或学院(部)组织员老师提交个人手里全部党员档案相关材料,具体按照所在学院(部)通知操作,可及时咨询组织员老师。

毕业生中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应在离校前及时主动联系所在党支部书记或学院(部)党组织组织员老师,确认培养期考察和转正等材料是否完整。

第四步: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如需要纸质介绍信,请提前和所在学院(部)组织员老师说明,并及时领取纸质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原则上应本人携带。

第五步:到接收党组织报到

与接收党组织积极沟通,按照接收党组织的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落位事宜;

与接收党组织确认组织关系落位后,联系学院(部)党组织反馈落位情况,须把纸质介绍信回执(拍照或传真电子版亦可)寄回学院(部)党组织。

附: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及常见问答

https://www.dlut.edu.cn/info/1230/7512.htm

(五)团组织关系转接

毕业生需转接团关系至本人去向单位团组织,若无则需要转往常住地社区/街道团组织。

转接分线上“智慧团建”系统内转接、线下纸质档案转接两部分,研究生毕业生团员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线下纸质团员档案将随本人人事档案流动。

线上转接具体流程如下:

1.电脑网页端(https://zhtj.youth.cn/zhtj/):使用ChromeEdgeFirefox等可兼容的浏览器,登录“智慧团建”账号,点击左侧一栏的“关系转接”,选择“办理转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信息,提交转接申请(转往参军涉密单位需等待专门工作通知,统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转接);

2.微信小程序:搜索微信“团中央智慧团建云平台”小程序,登录“智慧团建”账号,选择“关系转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信息,提交转接申请。

如毕业生团员需要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请提前与所在二级团组织联系。毕业生团员个人档案材料在二级团组织保存的,离校前需向团组织申请领取,在向接收组织关系的团组织报到时一并提交。

(六)学位论文提交与图书归还

1.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

1)网上提交学位论文。通过图书馆主页“论文提交”(http://etd.lib.dlut.edu.cn)、校外WEBVPN用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WEBVPNhttp://webvpn.dlut.edu.cn)——图书馆资源——学位论文提交答辩通过后的电子版学位论文;保密论文无需提交;无需向图书馆提交印刷版论文。

2)延迟公开发布(延迟仅限于校园网)的学位论文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发布申请表》(在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或图书馆主页“读者服务-借阅服务-相关文件下载”处下载)。报退前将签字后的电子版发送到libcirc3@dlut.edu.cn,或纸质版送至伯川馆总服务台。延迟发布的论文仍需网上提交。

2.图书清欠及各类违章办理

1)提前核查个人借阅图书情况。登录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中“当前借阅”、图书馆官方微信“@我的”中“个人中心”中“当前借阅”、“i大工-图书借阅”服务中“我的图书馆”中“当前借阅”等三种方式核查。

2)按相关规定清退所借图书。前往图书馆或学生服务大厅(学生文化中心A220)自助归还所借图书,并确认是否完成全部图书归还手续。可委托他人(在校同学或老师)代还。

3)遗失图书赔偿。根据图书馆遗失赔偿规定提前做好赔书或赔款准备。办理方式:持玉兰卡到总服务台办理。可委托他人(在校同学或老师)代办。

http://www.lib.dlut.edu.cn/dzfw1/jyfw/tsjy.htm

4)各类违章办理。提前核实个人违章情况: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中“滞纳金|违章-违章记录”,或 图书馆官方微信“@我的”中“个人中心”中“滞纳金|违章-违章记录”,或“i大工”“图书借阅”服务中“我的图书馆”中“滞纳金|违章-违章记录”核实。办理:持玉兰卡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可委托他人(在校同学或老师)代办。

注:报退开始后,图书馆统一将离校系统中预毕业学生设置成不可借书状态。学位论文提交,联系电话84709862;伯川馆总服务台,联系电话84708628;令希馆总服务台,联系电话84986400;学生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4706868

(七)网络与信息化相关业务

1.校园网服务

因校园网按天扣费,请已开通“认证上网服务”的毕业生及时使用“i大工”的“网络自助”服务或在校园网环境下登录http://tulip.dlut.edu.cn 中的“自助服务”,在“认证上网服务”中进行注销或暂停服务。

2.校内邮箱

校园电子邮箱从学校规定的离校日起,可保留半年时间。在保留期内,只能收取邮件,不能发送邮件。保留期满后,学校将统一注销毕业生校园电子邮箱,请提前自行下载保存重要邮件。毕业后,继续在校升学学习的,可在入学后首次登录校园门户时将邮箱迁移至新的学号下继续使用或携带新的玉兰卡到网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邮箱迁移。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暂时开通发信权限的,请发送邮件至support@dlut.edu.cn进行咨询。

3.玉兰卡

学校将于623日统一注销所有毕业生玉兰卡,具有明珠卡功能的玉兰卡注销后公交功能仍可用。玉兰卡不予回收,作为纪念留存。

毕业生如需补卡可以就近到自助补卡机办理。自助补卡机分布位置如下:凌水主校区网信中心一层大工e站、西山生活区大工e站、西山生活区3031舍连廊大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服务大厅、主楼西侧楼、综合教学1号楼、研究生教育大楼、经济管理学院E座、中心食堂二层、五食堂二层、七食堂一层、博留食堂一层,开发区校区食堂二层、第七学生宿舍二楼,盘锦校区A01主教学北楼一层、第八食堂一楼。

4.玉兰卡及网费余额的退费

1)毕业生玉兰卡和网费的余额将由财务处返还到“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pay.dlut.edu.cn)绑定的个人建行卡中。如果银行卡丢失或停用,可到就近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补办。请所有毕业生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核对银行卡号,及时进行信息更新。请确保已绑定的银行卡在离校后6个月内能够正常办理存取款业务,以免无法返还余额。

2)请所有毕业生关注玉兰卡内余额,若有透支信用金额(余额显示为负数),请及时充值还款。

5.云盘服务

毕业生离校后,将不再具有云盘服务使用权限,无法登录云盘系统,请提前做好云盘文件的备份和清理,未清理的文件,将自动删除。

6.webvpn服务

毕业生离校后,将不再具有webvpn服务使用权限。

7.正版软件服务

毕业生离校后,将不再具有学校所提供的正版软件服务使用权限,对于云端存储的文件,请提前做好本地备份。

注: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的毕业生请及时关注校区相关业务通知。

(八)国家助学贷款清办

学生服务中心协助经办银行为有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办理贷款结清或《还款协议》签订,尚未完成的同学于毕业前完成手续办理,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411-84708317

(九)学杂费及借款清缴

1.学费、住宿费、宿舍电费等欠费结算

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清缴欠费:

微信公众号:关注“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财务平台”,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选择“统一支付”功能清缴欠费。

支付宝生活号:搜索“大连理工大学”进入生活号,点击“我要缴费”,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清缴欠费。

统一支付平台:登录财务处网站(http://cw.dlut.edu.cn/),点击页面左侧“校园统一支付平台”,通过统一身份认证进入平台进行欠费清缴。

注:相关问题可咨询主楼西侧楼108室,电话84707702

2.清还以本人名义所借的账款

经核实确有借款未还清的,可通过两种方式解决:归还借款或凭财务票据报销冲账;不满足报销条件的,重新填借款单将借款转至导师名下。差旅费借款只能通过第一种方式解决,不能更换借款人。

注:相关问题可咨询主楼西侧楼126,电话:84708887

(十)宿舍资产清查归还与行李托运

在硕士毕业生完成退宿手续之前,必须由宿舍管理员对房间内的资产进行核查,确保所有物品如椅子、床垫、窗帘、房间钥匙以及空调遥控器等均齐全无缺,并且空调的使用情况正常。只有在资产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退宿手续的办理。

硕士毕业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的毕业生行李托运由后勤处统一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十一)户口迁移办理

1.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请于66日前填写《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采集表》,采集表下载链接如下:

https://docs.qq.com/form/page/DYnhmUVNORkl3Zkxv

户口迁移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落户地为大连市和辽宁省内

凭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领取本人户口页原件及户口主页复印件,自行前往落户地公安机关落户。

2)落户地为辽宁省外

目前省外落户有“线上跨省通办落户”和“打印户口迁移证落户”两种方式,请提前与落户地公安机关确定以何种方式落户。鉴于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或落户单位的落户时间、标准差异较大,毕业生在户口迁移过程中曾出现迁移手续丢失、频繁更改迁移地址、迁出不能落户等情况,建议毕业生选择“线上跨省通办”的户口迁移方式。

确定选择线上跨省通办落户的,凭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领取本人户口页原件及户口主页复印件,按照落户地公安机关要求带齐资料,自行前往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确定选择打印户口迁移证落户的,请务必确认好落户地址(迁移证打印后地址不可更改),凭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户口迁移证,迁移证有效期为30天,领取后请及时到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如未落户,将成为无户口人员,无法办理身份证及其他户籍相关业务。特别注意:迁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等超大城市的需提供迁入地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出具的就业相关材料(迁回原籍除外)。

2.请毕业生本人于611日、12日凭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或升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到学生服务大厅(学生文化中心A220)领取户口迁移手续,开发区校区毕业生本人持以上证件到教学区CC-B02室领取户口迁移手续。

3.因故未在校的毕业生,可委托同学、导师、辅导员等代办户口迁移手续,代办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或升学录取通知书原件)方可办理,办理过程中代办人员需与毕业生本人进行视频确认。

4.本校升学的毕业生请于报退日前致电保卫处(电话:84708732)告知升学信息进行登记。

5.默认未填写采集表的毕业生户口为暂缓迁出。暂缓迁出的毕业生户口可保留2年,2年之后将强制迁出,强制迁出后将成为无户口人员。保留期间户口不外借,如有需要可办理户籍证明,一事一办。(建议毕业生如无特殊情况,请在毕业季办理户口迁移,以免日后造成不便)

注:相关问题可请咨询保卫处102警民服务站,李老师、靖老师,电话84708732;学生服务大厅,电话84706868

(十二)归还材料,领取证书

1.至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办理:

交还填写完毕的《毕业生登记表》。

2.至研究生教务员老师处办理:

1)交还填写完毕的《论文答辩情况表》(按照要求签字、盖章,不要缺页)、《学位申请书》、《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独创性说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须为亲笔签名原件)。

2各项报退事项办理完毕,且“离校系统”事项办理全部显示绿灯通过,刷玉兰卡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注:少数民族定向委培生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学位管理室(研教楼614室)登记学位证、毕业证邮寄地址。


二、各学院(部)相关工作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细化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毕业报退工作流程,明确学院(部)内相关工作办理人。

1.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学院(部)及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证明专用章。学校已启用“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证明专用章”,用于研究生毕业生的《毕业生登记表》“学校(研究单位)组织意见”栏,印章由学生服务大厅(学生文化中心A220)管理。申请用章流程同样为填写党政办公室网站的《印章使用申请表》,批量盖章请辅导员老师提前联系学生服务大厅:8470686884708336预约时间。

2.组织学生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i.ncss.cn/ 简称:国家系统)确认毕业去向,确保每一名毕业生在离校时均已完成确认。对已确认的毕业生,辅导员要在辽宁省就业平台系统中标注“已确认”;对因信息有误而未确认的毕业生,辅导员要指导其修改,并在其完成国家系统确认后,在辽宁省就业平台系统中标注“已确认”。

3.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确认学生学历照片(应为学信网采集的蓝底学历照片)是否有误,并按具体通知时间领取与发放证书。

4.组织毕业研究生清还所借学院(部)或导师的物品。此环节需导师(或授权教务员老师)在离校系统中确认已清还(导师登录“i大工”移动APP的“离校系统”模块完成审核确认)。

5.组织毕业研究生按要求填写提交《学位论文独创性说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论文答辩情况表》、《学位申请书》与《论文评阅书》。若论文涉密,需提交经研究生院签字同意的保密申请书及纸质版胶装论文。

注:今年6月开始,毕业生不再填写提交纸质《研究生注册卡》,电子版《研究生注册卡》后续由研究生院统一发送档案馆。

6.组织毕业研究生交研究生证,学院(部)盖“作废”章后返还本人。

归档工作:

学院(部)提交存档、转档材料到档案馆,集齐本批次所有毕业生的材料后,请按学号排序连同签好字的移交清单一并交至档案馆,电子版清单请发到邮箱:xinhuiru@dlut.edu.cn,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材料进行确认、系统信息录入、封装、保存。

1.接收教学档案材料

1)《论文答辩情况表》+《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独创性说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每位学生一套(学院(部)统一提交)。若论文涉密,需提交经研究生院签字同意的保密申请书及纸质版胶装论文。

2)《研究生注册卡》(研究生院培养处统一提交)。

注:相关问题可咨询档案馆107室,电话84706170

2.接收学生档案材料

1)《学位申请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院(部)统一提交)。

2)《授予学位通知》(研究生院培养处统一提交)。

注:相关问题可咨询档案馆113室,电话84708906


三、其他

特别说明:各学院(部)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环节需通过离校系统严格审查确认该毕业生所有必须办理环节已完成,未完成报退不能发放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证书发放完毕时需及时在离校系统中予以登记,使离校工作形成闭环。


下一条: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在线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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