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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7 作者:

各学部、学院(部):  

研究生考试安排工作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任课教师如对该系统如何操作有问题,请咨询院系研究生教务员。考试说明及要求如下:  

一、考试信息提交说明及时间要求  

1、考试信息提交时可选择是否由培养办安排考场,若选“是”,则培养办只负责安排考场,监考教师由任课教师和教务员负责安排;若选“否”,则代表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考场和监考教师。  

 2、所有考试课程(指有笔试过程的考试并安排了监考教师)都应在系统中提交考试信息,监考费的计算及发放以提交上来的考试信息为准。  

3、考试信息由任课教师提交,任课教师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然后点击左侧菜单“课程教学管理”中的“课程考试申请”将信息提交到系统中。然后由教务员对提交的考试信息进行审核。  

4、《试卷请印单》由任课教师在系统中提交申请。该申请经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及培养办公室审批同意后,任课教师在系统里将请印单打印下来,持请印单到印刷厂印刷试卷。  

5、任课教师及教务员可在培养办安排考场后在系统中打印考场名单。  

6、由培养办安排考场的考试,研究生可在考试前登陆信息系统通过“课程考试查询”查看自己的考试时间及地点;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的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7、所有课程考核必须于本学期末结束,并在下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在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成绩。  

二、考核方式  

必修课程应采取笔试或笔试与课程作业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笔试可以开卷亦可以闭卷。选修课程可采取多种考核方式,例如笔试、课程作业、撰写课程论文等。无论何种考核方式,任课教师必须出具成绩单。  

三、考核成绩  

1、以“课程论文”形式考核时,课程作业一般不得少于3000汉字或15000外文字符。  

2、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成绩,并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签字后连同试卷送交本院系研究生教务员,由研究生教务员统一将一份成绩单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试卷和另一份成绩单由各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妥善保管)。  

3、必修课须按百分制登录成绩。  

4、选修课可以按百分制登录成绩,也可以只给出“P”或“F   

四、考场纪律  

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必须携带本人证件(学生证或学员证、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就座。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考场规则》,如有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五、其它  

1、若试卷由教务员保管,考试前监考教师到本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处领取试卷,答题纸在研教楼传达室领取,监考教师提前十分钟到达考场作好考试准备工作。  

2、各院系按要求组织监考。监考教师原则上由任课教师安排,也可委托研究生教务员安排,不允许安排学生监考。研究生教务员发《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名单》(一式二份)给各考场监考教师。考试结束后研究生教务员负责收回《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表》。若考试过程中有违纪现象,请研究生教务员立即将《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表》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全校公共课的监考教师由各院系根据选课人数的多少派出相应数量的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名单由各院系教务员老师和公共课程所在院系的教务员老师沟通确定。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久河  

联系电话:84707896  

电子邮箱:jhwang@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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