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本人申请、校内专家评审,学校决定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以下学生作为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联合培养项目候选人。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研究生院:yjsyzyxw@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yinlei@
公示截止时间:2018年4月5日16:00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4月2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8年研究生教改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部分研究生课程停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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