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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收大连理工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2 作者:

 

       2016年春季学期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签署了在相关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的合作协议。现就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

1.       学科领域: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中全国排名前十名的学科领域作为首批试点。

2.       招生对象:我校20159月和20169月入学的各类博士生。

3.       英语成绩:托福(TOEFL不低于80,或雅思(IELTS)不低于6.5,或College English Test Band 6 CET-6)不低于490分。

4.       招生名额:15名,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放宽。

5.       学位证书:授予联合博士学位(Joint PhD degree),即在双方的学位证书上均注明XXX大学联合培养字样。

6.       截止日期:2017115日前相关学部(学院)将申报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

7.       申请程序及研究生培养事宜参见报名须知(附件2)。

系人:廉莲

电子邮箱:lian.lian@

研究生院(研教楼615培养办)

研究生院

                                 201691

 

附件:

1)      大连理工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简介;

2)      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报名须知;

3)      大连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表;

4)      大连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研究团队资料;

5)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意书 (Joint Research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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