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教学、指导等酬金核对发放工作现开始启动。此项工作在“研究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酬金模块”中进行,现将此次工作的有关情况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系统的使用
任课教师及教务员请用IE浏览器登陆“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登陆后点击左侧“教务管理”菜单中的“酬金管理”,然后会有弹出窗口弹出(若系统没有反应,则是该弹出窗口被拦截掉,请在IE浏览器的工具菜单中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其他一些360等工具软件的拦截功能也取消掉)。在随后弹出的“教务管理系统”中点“酬金管理”菜单进行操作。
二、教务员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
1、监考人员填写(监考人员必须是本校正式教师)、教时分配(将一门课的课时在多名教师间进行分配)、指导分配(将一名导师下的学生在多个导师间进行分配)、评阅填写(对答辩人数及评阅酬金进行设定及分配)、账户添加(用于添加本院系有工资号但未在系统中的人员);之前酬金遗留问题。
时间要求:2014年3月9-3月18日之间完成。
2、酬金查看和调整(对酬金情况进行查看并对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进行酬金调整)
时间要求:2014年3月19日-3月27日之间完成。
三、教师核对酬金内容及时间要求
核对工资号信息、酬金核对(对酬金发放明细及金额进行核对,若有疑问可在系统中进行提问)、若核对无误对酬金结果进行确认。
时间要求:2014年3月19日-3月27日之间完成。
注:3月27日下班前关闭教学酬金系统。
四、各学部、学院教学酬金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核对
3月31日研究生院导出教学酬金,将电子版发至各学部、学院核对,各学部、学院将打印出的纸质版材料盖学部、学院公章,老师签字,于4月6日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研教楼615房间),4月7日录入学校财务系统。电子版发至zhaoxw@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
五、工作要求
请各位教师、教务员务必按照时间要求进行酬金核对,并及时反馈问题。酬金一经发放,就不能够再次进行酬金调整(特殊情况只能在下一学期计算酬金时考虑)。
六、有关情况说明
1、因酬金发放全部在网上申报,财务处要求校内人员必须填写本人的工资卡号,否则不予发放;校外人员提供在大连市建设银行开户的银行帐号和身份证或护照号,否则不予发放。
注:校外人员一定要提供该老师提供的银行卡号和身份证号、护照号,如果联系不上,就不予发放,免得因为账号错误给财务工作带来麻烦。
2、如果老师的教学酬金由其他老师代领,要写明代领老师的工资号和姓名
3、属于外单位在我校挂名招收研究生(所在单位无招生资格)的导师的指导酬金不予发放。
4、2000元以上的酬金分3个月(5、6、7月)发放,小于2000元的酬金一次发放,发放记录可在系统中查询。
5、酬金系统使用期间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
6、请教务员将本通知转发给本单位的每一位教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晓威
电 话:84708332
邮 箱:zhaoxw@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