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暂行)》(附件一)的要求,研究生院现启动2016年研究生精品课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资助原则与申请条件
1、优先支持夯实研究生大类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的校管和部(院)管课程。申报课程已连续开设3年(含三年)以上(大类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不受此条件限制),且至少还要连续开设3年,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质量高,修读的研究生要达到一定的规模,并且学生对本门课程满意度较高。
2、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应为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有优良师德和教风的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精品课程建设应由一个知识、年龄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的教学团队共同完成,且团队成员参与讲课和助课。主讲教师授课学时占全部学时的1/2以上。
3、精品课程建设应强调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增强研究生了解学科发展前沿,适应社会及国际竞争的能力。
4、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使用网络管理,在网上体现教学大纲、电子教案、参考文献、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
二、 资助及经费使用
1、各学部、学院(部)限报2项。
2、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督导对申报的课程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课程结束后集中进行评审,研究生院对评审出的研究生精品课程授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省教育厅的精品课程。
3、研究生院根据获得批准项目的研究力量和工作基础、预期成果等情况给予经费资助,项目经费由研究生院管理,立项项目经费分两年报销核算。
4、研究生精品课程经费主要用于资助课程建设所需的调研费、资料费、教材出版费、学术活动费、部分实验器材费等。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9月28日。
2、申报方式:
①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zhaoxw@邮箱。
② 纸制文档一式一份,学部(院)审核签字、盖章,以学部(院)为单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教楼615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晓威
联系电话:84708332
电子邮箱:zhaoxw@
附件
1、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暂行)
2、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