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培养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2 作者:

各学院、医学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聚焦学校“353”工程人才培养新优势锻造,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体系,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现开展2026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果内容

申请成果主要包括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人工智能赋能等)、教育教学环节改革(课程体系、精品课程和教材、贯通和交叉培养、思政教育、导师队伍建设、国际化培养等)、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学位论文标准、学位授予质量评价等)等方面对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

申报成果主要形式为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不含教材)。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推荐办法》,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项将从校级获奖成果中优先推荐。

二、成果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实现价值引领与知识能力培养的深度融合。

2.坚持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根本,符合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聚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有效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示范性强,具有广泛的推广意义。

3.成果需经过2年以上(一等奖及以上成果一般应不低于4年)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本次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4.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相应贡献;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成果主持人应具有连续2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育或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工作经历。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5人,每位完成人原则上最多同时参与2项成果申报。

5.对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再受理申报,同一项目成果不得本科、研究生兼报。

三、申报评审流程

1.申报者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部)。

2.各学院(部)须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真实性、学术道德、保密等进行审查把关,对成果主要完成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把好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关。

3.各学院(部)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所申报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查、评定和排序,择优推荐,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推荐汇总表》(附件3),由专家评审组长签字,推荐名额不限。确定推荐项目后,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推荐成果完成人汇总表》(附件4)。

4.盘锦校区的申报工作由校区教学与科研工作部统一组织并报送。

5.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进行评审,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申报书》(附件2):报送Word、签字盖章PDF。

2.证明成果绩效的附件材料,论文、教材、著作、鉴定报告等:报送PDF。

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汇总后Excel、签字盖章PDF。

4.《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推荐成果完成人汇总表》(附件4):报送汇总后Excel。

请各单位于2026年11月5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peiyangke@dlut.edu.cn,纸质材料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电子版材料请采用以下命名规则:

①打包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学院+2026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

②附件2、证明材料命名方式为“推荐序号+附件X/证明材料+成果名称”;

③附件3、4的命名方式为“学院+附件X”。


联系人:时光,84706071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2日


下一条:关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邀请我校师生参加2026博士生国际招生面试交流会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