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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二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践平台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6 作者:

自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践平台(以下简称“校内平台”)的申报通知发布以来,共有8家单位申报11个校内平台。根据申报情况,研究生院拟于3月21日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的校内平台进行评审,根据申报单位的汇报情况,结合专家评委的提问和打分意见,确定第二批校内平台入围的名单。

现将评审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审时间及地点

3月21日14:00,研教楼609会议室

序号

汇报时间

单位

申报平台

1

14:00-14:10

材料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平台

2

14:10-14:20

电信

电子与通信工程校内实践平台

3

14:20-14:30

电信

电子类专硕校内实践平台

4

14:30-14:40

光电

光电工程技术应用实践平台

5

14:40-14:50

建工

土木工程材料实践平台

6

14:50-15:00

建工

建筑与土木工程暖通方向研究生实习平台

7

15:00-15:10

建工

水利工程研究生实践平台

8

15:10-15:20

化环生

生物工程研究生校内实训细胞组织平台

9

15:20-15:30

盘锦石化院

化工实践平台

10

15:30-15:40

盘锦基础部

金融大数据实训平台

11

15:40-15:50

运载

船舶与海洋工程实践教学平台


二、         
汇报形式

申报校内平台的单位指定负责人,以PPT的形式对申报的内容进行介绍和讲解,汇报后接受专家评委的现场问答。

每个申报平台汇报不超过10分钟(5分钟陈述介绍,5分钟评委提问),详见上表。

三、          汇报内容

1、是否有固定的场所,能够保证一定数量的研究生进行校内专业实践;

2、是否能够提供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的软、硬件环境;

3、适合研究生实践项目或内容,适用于的工程领域;

4、是否配备必要的专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够保证实践平台日常运行和对研究生的实践项目指导;

5、是否具有相对完善和健全的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制;

6、是否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够保障实践平台日常运行和实践教学各环节的实施。

四、          结果公示

根据评审的评分统计结果,3月底公示获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践平台”的名单。

 

联系人: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刘旭

联系电话:84706071

电子邮箱:liu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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