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号以4、P、E开头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信息核对时间为12月15日-12月31日。请务必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学位授予信息采集系统,输入自己的学号、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核实本人学位上报信息,核实无误后必须提交后再打印签字交到所在的学部(院)。学位授予信息采集系统详细使用说明请见http://gs.。
需要修改身份证号或前置学位信息的学生请将相关证明材料(修改身份证号提供新旧身份复印件,修改前置学位信息提供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发送至Email:yjsyzyxw@,由专业学位办负责修改。
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学位授予信息影响学位信息上报或导致上报信息出现错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