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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作者:

各教改项目负责人: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和立项通知要求,现对2016年和2017年获批的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

一、工作要求

12016年获批的教改项目

需要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提供项目成果支撑材料,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项目评审优秀及合格的,颁发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证书;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按结题不合格处理,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三年内不得参加研究生教改项目和相关教学成果的申报和评选。

因该年项目立项已超过2年,原则上不再提供经费支持,确因项目实际需要、并且评审结果达到优秀或者合格的项目,可以在630日前按预算使用未执行经费,超期不再继续支持。

22017年获批的教改项目

可以结题的项目,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提供项目成果支撑材料,准备3分钟的PPT,进行现场汇报(汇报时间另行通知)。获批的面上项目原则上应完成项目建设,参加结题验收。

因故不具备结题条件的,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2),提供工作进展成果,准备3分钟的PPT现场汇报工作进展(汇报时间另行通知),可延后至2019年年底进行结题。

项目结题或工作进展评审优秀及合格的,未执行经费继续支持到1230日,超期不再支持;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答辩评审未通过的,按结题或工作进展不合格处理,收回未执行的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三年内不得参加研究生教改项目和相关教学成果的申报和评选;

二、时间安排

教改项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或《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请于517日下班前报送。

纸版材料签字盖章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研教楼615室);电子版材料按“年度-学部(学院)-项目名称”标题格式,发送至zhaoxw@

联系人:赵晓威,84708332zhaoxw@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附件32016、2017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金资助名单。



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

201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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