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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级硕士生(有助学贷款的同学)签订“补充协议”的通知
2006-01-13 点击:[]
鉴于一部分2003级硕士生将于2006年1月份毕业,根据建设银行的要求,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必须在毕业离校之前与银行签订补充协议,现要求这些同学务必于2005年12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到研究生院三楼会议室开会,统一布置签订“补充协议”事宜,不得缺席。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合同原件、身份证、还款卡片、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有还款的还需提交还款凭证。
望同学们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84708336(臧老师)
研究生院
2005年12月20日
附件【
2003年国家助学贷款名单.xls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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