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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连理工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16-03-14 作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5〕5号)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计划招收20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各学部、学院(部)名额分配见附件。具体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符合分数要求的考生全部参加各学部、学院(部)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内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内容参照学校及各学部、学院(部)2016年对应专业复试内容进行。

三、排序及录取

按照各定向地区招生名额计划分配,对于上线生源不足的定向地区,招生名额用于其他地区通过复试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各学部、学院(部)按照各定向地区招生类型排序录取。

附件:

各学部、学院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名额分配

单位

广西

贵州

宁夏

新疆

云南

内蒙古

辽宁

总计

学术型

专业学位

学术型

专业学位

学术型

专业学位

学术型

专业学位

学术型

专业学位

学术型

专业学位

学术型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1

 

1

管理与经济学部

 

1

 

 

 

 

 

 

 

 

 

 

1

 

2

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

 

 

 

 

1

 

 

 

 

 

2

 

 

 

3

建设工程学部

 

 

 

1

 

 

 

 

 

 

1

1

 

1

4

建筑艺术学院

 

 

1

1

 

1

 

1

 

 

 

1

 

 

5

能源与动力学院

 

 

1

 

 

 

 

 

 

 

1

 

 

 

2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

 

 

 

1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1

 

 

 

 

1

外国语学院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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